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获刑两年半罚金4万元

2016-07-21 12:32  [来源:]  [作者:]  [责编:admi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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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,一男子便想到了透支信用卡金额的办法,没想到却将自己送进了监狱。4月27日,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审理了该案,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涛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缓刑4年,并处罚金4万元。

  2013年5月,蒋涛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,后将卡内金额透支套现用于生意上资金周转和生活消费,但逾期16个月未向银行还款,甚至无视银行工作人员的多次催收,导致欠款金额达11.22万元。另查明,2015年12月30日,蒋涛家属代其还清信用卡欠款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,采取恶意透支的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且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,鉴于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有悔罪表现,且其家属代其偿还了诈骗款,可依法从轻判处。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作出以上判决。

  点评:不少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,认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属于民事行为,只要最后还了钱就没事了。在恶意透支后,往往采取更换联系电话、变更居住地等方式躲避银行索要债务,却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,直到被抓获后才如梦初醒。在此提醒广大信用卡持有者,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,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欠款的,就应认定为“恶意透支”。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,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;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属数额巨大,可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;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,刑期在10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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